我的体验中心    飞狐数据中心    北京股道中心    阳光E商城    阳光365卡     银行汇款     
  最新推荐:
 
 您的位置:首页>财富之门>股指学院> 文章内容

股指期货的认识误区(十六)
[ 来源: 上海证券报 ] [ 作者: ][ 时间:2007-03-21 ]

  误认为股指期货可以像商品期货那样进行实物交割
  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到期时能不能像商品期货交易一样进行实物交割呢?

  答案是否定的。由于股指期货合约标的———股票价格指数的复杂性,股指期货合约不像商品期货那样进行实物交割,而是进行现金交割。现金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以现金差额收付的方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而不进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征求意见稿)拟定,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交割盈亏。也就是说,股指期货到期后,按交割结算价格和持仓数量进行结算交割,如果赔钱,资金将从投资者的账户中划出;如果赚钱,投资者的账户将收到划入的资金。




发布者:   
 
    ·在线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评论列表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主办单位:北京博庭科技发展中心 ICP编号:京ICP备05005105号
阳光飞狐在线@2002 - 2007 本站域名www.88158.cn 北京博庭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值班电话 010-51286365 【8小时X365天】 MSN:VIP88158@sohu.com 系统集成: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