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00681)"SST万鸿"公布澄清公告
最近,市场有关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传闻诸多,经查证,部分网站上传闻:公司将以股权分置改革结合重组,武汉光谷以优质资产注入,同时以每10股送2.5股的比例安排对价,公司更名为武汉光谷。公司现作澄清声明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美城投资)询问,得到的书面回复是:截止目前,美城投资从未与上述机构有过任何接触,也未与其他机构进行过任何的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组或资产置换方面策划、商谈,更没有上述有关事项的意向或协议。美城投资与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均书面回复:目前没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事项发生。
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600681)"SST万鸿"公布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及案件结束通知书,现将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称:武汉分行)与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道博)、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ST道博与武汉分行达成一次性支付8699906元的还款协议,依据(2006)武民商初字第13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清结,本案执行结束。
16、(600711)"ST雄震"公布股权冻结公告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签发的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申请执行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雄震)、深圳市智网通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裁定继续轮候冻结深圳雄震所持有的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400万股(已质押)。本次冻结包含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冻结期限从2007年4月2日起至2007年9月27日止。
17、(600122)"宏图高科"公布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407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下称:三胞集团)于2006年4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新街口支行(下称:新街口支行)。因该笔贷款到期归还,三胞集团于2007年3月29日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三胞集团于2007年3月2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500万股股份质押给新街口支行,用于人民币贷款,期限一年。
18、(600846)"同济科技"公布关于股东出售股份情况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日接到股东桓台县唐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唐山公司)的告知函,截止2007年3月30日收盘,唐山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公司股份37136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至此,唐山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
19、(600015)"华夏银行"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3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提取一般准备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四、通过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授权事宜的议案。
20、(600462)"石岘纸业"公布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函告,经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2月15日下发的有关文件批复,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600782)"新华股份"公布关于2006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对2006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及审阅报告部分的内容予以补充,详见2007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600782)"新华股份"公布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31000万股(含131000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7.77%的股权,下称:新钢公司)拟以钢铁主业资产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70%,认购价格不低于5.373元/股,具体交易价格依据评估净值综合确定。为此,双方签订了资产认购和股份认购意向书。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3、(600782)"新华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31000万股(含131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5.373元/股。特定对象不超过十名,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7.77%的股权,下称:新钢公司)拟以钢铁主业资产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数量的70%;向其余投资者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30%,募集现金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二、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拟与新钢公司签订的《资产认购意向书》。
四、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
五、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评论列表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