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基金参与办法浮出水面,商业银行、QFII相关政策也将明朗
种种迹象表明,有关部门正在按照“积极稳妥,平稳推进”的原则推动股指期货的上市工作。上周六,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控制办法》及《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对外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分析,在短时间内密集公布了6部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配套的规章,表明了有关部门为股指期货上半年推出做着最后的冲刺。
自去年以来,围绕股指期货的推出时机、推出之后对市场的影响以及相关机构如何参与股指期货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息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在公共场合表明的推出股指期货的意义和决心,但对于具体推出的时间一直没有明确。
直到今年2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后,关于股指期货实质性进展才算打开。业内人士称,修订后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才正式给了股指期货一个名正言顺的“准生证”。
《条例》通过后,金融期货、商品期货的准备工作进入了快车道。2007年3月16日国务院第489号令,公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自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紧接着,3月30日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称两个办法自2007年4月15日起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同时施行。
而上周六,又密集地同时公布的三个办法,明确了券商IB制度参与股指期货的门槛。
与此同时,一份下发给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正在征求意见,《通知》明确了基金参与股指的模式、门槛和具体的细节。
而在不久前,中金所相关人士在“股指期货产品、金融期货市场制度设计与未来发展”的发言中表示,随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关配套实施制度正式出台,中金所根据新的《条例》及监管机构相关配套实施制度进一步修订的各项交易所规则也将随后陆续推出。
他还特别指出,在这些相关配套制度、细则中,证监会正和银监会协调即将颁布商业银行如何获得中金所特别结算会员资格的有关规定,而允许QFII参与中金所交易的有关政策也很快会明朗。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评论列表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